十政蔬字〔2018〕1号 市政府蔬菜办公室2018年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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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蔬菜办公室2018年工作意见

  2018年,全市蔬菜产业开发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建设为契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质量为根本、以效益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以融合为抓手、以民生为己任,把保障和丰富城镇居民菜篮子、注重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蔬菜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作为工作着力点,在培优基地、创新机制、调优结构、培植龙头、打造品牌上下功夫,深入推进蔬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以现代科技为支撑,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

  一、指导思想

  2018年,蔬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蔬菜产业保民生保安全为主线,把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蔬菜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过去单纯注重数量向既注重数量更注重质量安全转变,从注重菜篮子向丰富菜篮子转变,从单纯注重生产向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从单纯依靠政府扶持向政府与市场共同发力转变,从单纯注重社会效益向经济社会两个效益并重转变,从单纯注重有形市场网点建设向线上线下同步发展转变,从单纯注重城区发展向城镇郊区及乡镇山区拓展,把蔬菜产业打造成民生产业、健康产业、扶贫产业和融合发展的示范产业。

  二、工作目标

  实施蔬菜产业百亿工程和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并重两大目标。全市完成蔬菜播种面积126万亩,蔬菜产量164万吨,蔬菜产业总产值98亿元,其中生产环节(含种苗)62亿元、加工环节20亿元、流通环节(含冷贮、物流及采后处理)16亿元。全市菜地保有量40.6万亩,核心基地10万亩;巩固提升2大蔬菜生产示范区,创建10个蔬菜产业园,培育30个蔬菜产业示范点;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7.5%以上。

  三、重点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和“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重点完成好“保蔬菜供给、保质量安全、保持续发展”三大任务。 

  (一)在保障全市126万亩种植面积基础上,巩固提升21030个示范点。一是巩固提升2大蔬菜生产示范区。继续巩固提升汉江生态经济带订单蔬菜生产示范区10万亩,巩固提升竹房城镇带露地菜生产示范区5万亩。同时,重点发展本地传统山野蔬菜和山区地域性特色蔬菜,在南部山区重点乡镇建设以干鲜加工、出口外销为主的食用菌、高山蔬菜生产基地,在南部中高山地区优势区域建设魔芋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二是巩固提升10个特色蔬菜产业园区。依托省、市、县各类蔬菜建设项目的支持,参照农业部、湖北省有关蔬菜标准园创建的要求,建成采摘、观光、休闲、旅游为融合, “三新推广、科普展示、良种良法、水肥一体化,产地检测、冷储物流、电商交易为一体的蔬菜科技园区。三是巩固提升30个蔬菜产业示范点。巩固提升10个蔬菜基地示范点、专供集贸市场、超市、平价菜店,确保城市鲜菜日常供应;巩固提升10个蔬菜产业龙头企业示范点,引导企业加快升级改造,发展精深加工业,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提升加工转化效益;巩固提升10个流通运销组织示范点,促进蔬菜流通产销对接,逐步形成现代化的批发市场和特色农产品市场。

  (二)加大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指导基地严格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规程,全面落实减施化肥、农药两减要求,大力推广健康蔬菜生产,并依托国家、省级博览展销会窗口,推介打造1-2个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十堰地标健康蔬菜,扩大十堰健康蔬菜的市场影响力。二是开展产品抽检,协助农业部、省农业厅做好每年4次蔬菜产品抽检工作,组织全市开展4次监督抽检工作,督导各县市区做好属地抽检工作,年监督抽检蔬菜样品3000个以上,力争抽检合格率达97.5%以上。三是加强蔬菜品牌营销工作,帮助企业或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认定,全年新认证产品6个以上,打响十堰香菇、木耳、泡菜、魔芋品牌,争创驰名商标。

  (三)着力培植市场主体,加大融合发展力度。一是依托我市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以蔬菜科技园建设、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蔬菜产品加工流通、食用菌和魔芋等特色蔬菜发展为主要内容,吸引和培植有实力的市场主体投入蔬菜产业开发建设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拓展蔬菜产业发展空间。二是稳定培育职业菜农1万人,培育规模家庭农场(合作社)100家,提供固定就业岗位1000个,带动相关从业人员10000人;引进培育特色蔬菜种植、运销及加工企业5家,新发展特色蔬菜面积2万亩,稳定特色蔬菜基地15万亩;引导培育20个家庭农场(合作社)做好市场对接,畅通销售渠道,带动周边5万亩基地实行产销对接。三是积极服务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扎实推进重庆路蔬菜质量检验检测业务技术设施及配套蔬菜和农产品超市建设项目、十堰市蔬菜净菜配送中心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底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保障10万亩核心基地生产和城区人口需求,提供800个稳定就业岗位,力争带动3万人脱贫。

  四、主要措施

  (一) 创新发展思路,助推产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创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支持协调县市区蔬菜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实现蔬菜产业创新驱动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按照巩固设施菜、扩大露地菜、做强特色菜的思路,在城市扩展日益压缩蔬菜基地空间的态势下,推进蔬菜基地由城区向县市延伸、由近郊向远郊延伸、由平坝向高山延伸,打造县市区露地菜核心主阵地,市县城区设施蔬菜基地为补充,实现露地菜和设施菜协调发展,大路菜和特色菜协调发展。三是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大消费需求和目标市场研究,以标准化、清洁化、品牌化、市场化为方向,实现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推进生产、流通、加工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供需平衡、产业融合的蔬菜产业发展结构。

  (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一是强化科技服务。充分发挥5个专家团队优势,研究、指导、服务全市蔬菜产业,切实开展三新技术引进推广,科技创新和对外交流,争取全年多途径培训服务菜农2万人次,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蔬菜科技含量和效益。二是强化加工服务。指导服务企业加强蔬菜产品研发和新技术研究,推进产品精深加工,开发创优品牌,不断提升蔬菜产品整体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强化流通服务。引导全市生产基地、业主与流通市场有效对接,鼓励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超、农企、农校、农社对接,积极创新产品交易渠道和方式,运行推广互联网+蔬菜,通过线上线下交易,将蔬菜产品从基地直接配送到社区、老百姓的厨房里,促进基地与百姓餐桌对接,打通蔬菜流通运营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蔬菜生产质量安全。一是把好蔬菜产品准出关。全面实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把绿色健康理念贯穿产业建设各环节,从生产源头上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需求和美好生活需要。二是加强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强化蔬菜质量安全巡查督导,建立完善蔬菜质量安全巡查台账,重大节假日及时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做到监管对象抽检和巡查全覆盖,努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三是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注重加大现有品牌的宣传和培育,不断拓展品牌价值,提升品牌效益。引导和鼓励企业或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认定,培育、整合、推介一批公共品牌,切实增强蔬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产业规模效益。一是着力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引进、培育和扶持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市场主体投入蔬菜产业开发建设领域,对具有市场前景的特色产品深度开发,辐射带动一乡一品、一村一品规模种植,助推产业与精深加工、全域旅游相结合,促进三产融合发展,不断拓展蔬菜产业发展空间,挖掘新增长点。二是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在全市蔬菜系统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加强蔬菜产销信息和产业建设典型经验收集、整理与发布,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台媒体等信息化手段指导生产、引导市场、提供服务、宣传政策、推介产品、展示成绩,全面提升综合信息服务水平,服务引导蔬菜产业健康发展。三是积极争取部门支持。争取国土、扶贫、移民、水利、科技、农业等项目资金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集中捆绑用于蔬菜产业基地农田改造和水、电、路、渠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产业良性发展提供保障。一是抓党建重点工作。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开展双十星争创作为统领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抓手,始终坚持抓党建和抓产业发展目标同向、部署同步、深度融合,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二是抓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在产业建设、脱贫攻坚等生产一线经济主战场发现和锻炼干部,在党建、文明、综治、法治、群团、档案、计生、 “五城联创信访、环保等重点工作中培养锤炼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谋事创新,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加快实施蔬菜产业百亿工程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真抓真管真担当,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 “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政府蔬菜办公室

                                  2018118 

   发:各县市区蔬菜办公室,办机关各科、所属各单位。

   抄送:省蔬菜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市纪委(监察局),市四大家有关领导 ,市发改委、

       市文明办、市农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十堰市政府蔬菜办公室                20181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