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相关提案办理责任回复意见

索引号
000014349/2022-1764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17:30:00
发布机构
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文号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转发市督查室关于《2021年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登记表》中相关3个提案收悉,现将办理责任意见反馈如下:

根据《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发〔20193号),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剥离行政职能,协调各方的职能弱化,回复办理相关提案的力度有限、质量不高,建议根据3件提案内容,调整至相关主办、会办单位。

   一、关于《加大对我市蔬菜产业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该提案所涉及重点是的增加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和金融、信贷、保险以及各县市区统筹农林水、配套产业专项资金。建议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地方金融局及有关保险单位为会办单位。且当时市政协在就此提案进行调研时,已明确提出不能交由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办理。

二、《关于加大对郧阳区香菇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

我们认为该提案内容重点依次为:加大对郧阳区食用菌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支持力度(建议3),支持郧阳香菇对接电商平台、消费扶贫平台(建议1),研究出台食用菌产业相关扶持、补贴政策(建议2),所以建议主办单位为市发改局,会办单位为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建议2的内容为建议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研究出台食用菌产业相关扶持、补贴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郧阳区香菇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目前不具有出台相关政策的职能权限,对上无对口职能部门(省蔬菜办公室为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单位,也无行政职能,且没有对口专项资金支持),县(市、区)食用菌主管部门归口不一,上下体制不顺。我中心可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相关工作,不宜作为会办单位。

三、《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实现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根据建议内容,我们认为2条建议属于属地管理内容,最好由张湾区相关部门牵头办理。建议主办单位为张湾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设立蔬菜销售市场,方便菜农自由卖菜;建议会办单位为张湾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帮助成立蔬菜专业合作社,开展统购统销。

以上提案办理时需要由我中心提供相关材料依据的,我们将积极配合办理。待提案办结后,需我中心落实的任务,我们将坚决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

                           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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