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蔬菜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关于做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及《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蔬菜生产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排查,现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蔬菜生产(包括但不限于大棚、酱腌菜池、冷库等)有限空间作业区域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3、完善有限空间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设备;
4、有规范的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管理方案并经审批作业;
5、建立符合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6、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应急救援装备等装备
7、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三、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于10月12日、10月24日前将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表格(见附件)和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报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生产技术科。
联系人:吴训山,电话:8658612,邮箱:sysscb@163.com
附件: 十堰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2021年9月30日
十堰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生产经营 主体名称 | 所属县市区及监管部门 | 详细地址 | 企业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 有限空间场所个数 | 每个场所最大作业人数 | 有限空间主要危害因素 | 是否进行辨识、设置警示标志。 | 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 是否建立、落实作业审批制度 |
1 | XXXX企业 | XX县XX局 | ... | xx | xx | 二氧化碳、硫化氢、高温等 | 是 | 是 | 是 | |
2 | XXX合作社 | |||||||||
3 | XX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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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分户种植的大棚以村为“生产经营主体名称”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