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全市蔬菜及食用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

撰写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5:14:45
来源
生产技术科
编辑
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秘书科

根据十堰市农业和农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今冬明春全市农业农机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方案》(十农安专发〔20233号)通知要求,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圆满收官,特制订全市蔬菜及食用菌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多起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两个清单指引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排查起底蔬菜及食用菌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推动整改销号,强化检查督导,强力惩戒曝光,全域宣传强基,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切实守住今冬明春安全底线。

二、攻坚行动主要内容

1.重点排查大攻坚。各行业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明确排查重点企业,突出排查重点部位,持续整治各类隐患问题,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今冬明春生产安全稳定。一是排查本辖区经营主体是否按照要求完成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项任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是否清仓见底。二是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包含农业行业专家、有关领域专家深入重点企业,紧盯棚室建筑、有限空间、农机装备、基础设施等重要部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三是结合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排查企业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问题,重点检查办公区和厂房电线、电梯、燃气、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设备、场所等,全力消除隐患。各地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数据,要与属地农业和农机安委会沟通,做好衔接。

2.整改销号大攻坚。各地各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巩固收官,全面加快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对尚未整改销号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前期已整改销号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严防类似隐患再次产生。

3.全域宣传大攻坚。针对冬春季节低温雨雪天气多发,用火、用电、用气急剧增加,安全风险增大的实际情况,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介,全面宣传安全知识,做好防范措施提示提醒。结合业务培训、下乡进企机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合农业执法部门,在农机具操作、灭菌锅炉等方面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提升一线员工按章操作意识。

三、阶段安排

攻坚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1.动员部署(2024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级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围绕排查工作安排、事故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等细化行动方案,推动部署,确保攻坚行动落实落地。

2.全面落实(202416日至2024315)按照行动方案要求,配合好相关执法部门持续排查整治,严格督查督导,全面宣传曝光,落实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定期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3.总结提高(2024316日至2024331)。各地各单位对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剖析问题不足,不断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措施,形成管用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攻坚行动措施落实。

2.强化督导督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切实保障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加强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落实。

3.强化调度通报。各部门要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加强调度反馈,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冬春安全应急工作走深走实。

十堰市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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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今冬明春全市蔬菜及食用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