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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将至 外出旅游安全提示

来源: 教育部网站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7-07-19     |     [      ]

 暑期将至 外出旅游安全提示
2016-07-02 11:35:00 教育部网站
 

  旅游中的人身安全注意事项。人身安全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人为的和自然环境的。其中人为因素又可分为旅游者自身因素和他人因素。

  1、人为因素带来的安全问题

  (1)冒险、探奇。这种由于冒险、探奇造成的意外事故多发生在青壮年的旅游者身上。所以在你决定冒险探奇前千万要考虑装备设施、身体条件,不要用生命作代价。

  (2)旅游中走失。旅游者走失一般出现在游览活动中或自由活动中。在游览活动中旅游者应留意导游每天通报全天的游览日程、游览用餐点的名称和地址、在各个点的抵达时间和逗留时间。在外出自由活动时,请先告知导游或领队你将要去哪里,大概何时回来,最好带上饭店的店徽,记下饭店的地址和电话,以便万一走失时可以与饭店和导游联系。

  (3)发生治安事故。现在社会上各种骚扰、偷窃、抢劫、诈骗、行凶事件仍然存在,因此必要的思想准备和防范措施还是应该有的。

  (4)发生火灾事故。为防止火灾的发生,旅游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在客房内吸烟后,一定要将烟头熄灭,不要随地乱扔。因为饭店地面多为地毯,很容易燃着。

  使用客房内电器时要科学,不要将电器烧坏而导致火灾。

  不要使用自带的瓦数高的电器,以免超过整个酒店电压负荷后导致火灾。到酒店后做好一些应付火灾的准备,如熟悉楼层的太平门、安全出口和安全楼梯;仔细阅读客房门后的线路图。

  当遇到火灾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镇定,不要乱跳楼,当导游前来援助时,要配合导游,接受统一指挥。

  如被大火和浓烟包围,可用脸贴近墙壁、墙根或用湿毛巾捂住脸顺墙爬出去,或打开未燃烧一方的窗户等。

  如被大火和浓烟围困,而卫生间还没有被蔓延,可考虑呆在卫生间里,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待援救。

  看到救护人员时,要大声叫喊或边喊边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救援人员来后要服从命令听指挥。

  2、自然因素带来的问题

  (1)中毒。一方面要防止饮食方面的中毒,吃腐烂和不洁食物、饮用污染了的水等均可引起中毒;另一方面就是在大自然旅游中,有不少植物是有毒的,特别是到南方热带森林中去旅游更应注意有毒植物对人身的侵害。难以行走的原始森林,旅游者不要一人走进林中。

  (2)动物伤害。蛇是旅游意外伤害中最易发生和最容易遇到的小动物。为了防止被蛇咬伤,在草深林密的地方旅游时,最好穿长裤长袜,戴草帽或遮阳帽,手中最好拿一拐杖或拿一根竹竿,可以抽打草丛赶跑蛇虫。旅游中遇到了蛇,最好的办法是沉着对付,千万不要惊慌、不能跑动,也不要理会它,只要你不伤害它,离它而去,也就相安无事了。万一被蛇咬伤,千万不要着急,要沉着冷静,只要不做剧烈运动,不会马上就有生命危险。要积极进行处置,首先结扎伤口上部肢体,千万不可用嘴去吸毒液,以防毒液进入口中。要用手一面挤压伤口,一面用水冲洗,涂蛇药粉于伤口处,速送医院进一步处理。蛇以外的其他猛兽,在旅游风景区极少遇到,偶尔遇到也不必惊慌,悄悄地躲避开它就是了,一般这些猛兽很少主动袭击人。 

 旅游中的保健与旅游常见病的防治与急救

  旅游有助于身心健康,为了达到促进健康的目的,在旅游中需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防病。为此旅游前要做好各种准备,旅游中要积极进行自我保健,防止意外伤害和事故的发生,并学会防治一些小病和常见病,遇到事故要能做到处乱不惊,遇事不慌。

  1、旅游前做好健康检查。

  请务必注意有下述情况的患者应暂停外出旅游:患急性病未愈者;患有较严重的心血管、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者;处于各种传染病和炎症发作期的患者;患有慢性疾病正处于急性发作期或活动期者;各种原因所致的严重贫血患者;新近发生脑血管意外病情尚未稳定者,以及大中型手术后,处于恢复期的病人等。

  2、旅游前必备药品的准备。

  (1)抗生素类药物,如乙酰螺旋酶素等,另备黄连素片,专用于肠道感染。

  (2)抗病毒药物,板蓝根等感冒咳嗽类药物。

  (3)解热、镇痛类药物,如阿司匹林、去痛片等。

  (4)消化系统常用药,如胃舒平、痢特灵等。

  (5)呼吸系统常用药,如速效伤风胶囊、银翘解毒丸、草珊瑚含片、西瓜霜含片等。

  (6)镇静安眠类药,如安定等。

  (7)心脏血管类药,如硝酸甘油、心痛定等。

  (8)防晕动病药物,如乘晕宁、晕海宁等。

  (9)抗过敏药物,如扑尔敏、息斯敏等。

  (10)防暑药,如藿香正气丸、清凉油等。

  (11)外伤药,如正红花油、云南白药、碘酒、绷带等。

  3、旅游常见病的防治。

  (1)晕车晕船防有其法。首先要保持心情愉快,出行前,不要饮酒,勿过饱或过饥。一般出行前半小时先服一片防晕药。如果晕车,可用冷毛巾敷面部和胸部;把视线固定在一个远处不动的目标上凝视;如果恶心想吐,尽量吐得干净为好;如是在车上,打开窗户,吹吹新鲜的风;如果眩晕,应开口呼吸,嚼一块糖,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2)旅途中腹泻怎么办。首先要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在旅途中,还可以适量服用黄连素等药物预防腹泻的发生。

  4、旅游中意外伤害及应急处理。

  (1)对溺水者的抢救。在旅游过程中发现有人溺水,不要慌乱。会游泳的脱去鞋袜及厚重的衣服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人,除了呼喊他人外,应赶快将木板,竹竿等物体抛向溺水者,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

  (2)旅途中骨折的急救。若伤员休克,应立即让其平卧,骨折处要保暖防凉,并给伤员服用止痛药及镇静药。开放性骨折首先止血。脊椎骨折时,要防止因搬动不慎损伤脊椎引起瘫痪。四肢骨折后,为避免损伤局部的肌肉、血管、神经等,要防止骨折端错动,也不要勉强去复位。找固定材料如木板、竹板等为伤肢进行固定。

  (3)旅途中踝关节扭伤的治疗。发生踝关节扭伤,要高抬患肢先用冰袋或冷毛巾敷,以减轻疼痛和皮下出血,然后用活血散瘀的药膏外贴患处。在旅途中即无药物又无胶布,还可以用一只手握住扭伤的脚踝,另一只手抓住脚趾,由外向里摇晃,再让脚趾尽量向下弯曲,然后使脚尖尽量向上弯曲,反复多次,会有所好转。如果是严重扭伤,如韧带完全撕裂,踝关节不稳定者,严禁乱按乱揉,要立即送医院。

  (4)路途中小腿抽筋的防治。小腿抽筋的预防比较简单,在活动前、活动后、睡前,按摩腿肚肌肉即可。常常抽筋的人在游泳前将生姜捣烂的生姜汁涂在腿上,充分按摩,便能收到很好的预防效果。治疗的方法较多,如扳脚法:取坐姿,一手用力压迫痉挛的腿肚,一手抓住足趾向后扳脚,使足部背曲,再上下活动一下脚,抽筋就能得到缓解。若是在游泳时发生抽筋,可将大腿尽量向前蹬,用手使劲往身体方向扳脚拇指,反复多次,直至症状消失。

  旅途中大小外伤的止血方法。旅途中不幸因外伤而出血,应尽快止血。止血的方法有很多,小伤口出血,且伤口内又无异物的可采用局部按压法,就是用手帕、纱布等直接盖在伤口上用手压住,把伤肢放在高过心脏的位置,便能很快止血。或者用手掌稍用力拍打两脚的跟腱,各拍数次,亦能止住小伤口流血。如果用药物止血,云南白药是首选良药。如果是四肢较大面积的伤口出现,可采用止血带或手帕、围巾等,用力绑在伤口靠近心脏的一侧,每隔一小时松开几分钟,再绑扎,在止血的过程中,要保持伤肢高于心脏的水平线。 

登山、水上运动、滑雪的安全注意事项

  1、登山运动

  登山时注意以下几点:

  (1)上山时要轻装,少带行李,以免过多消耗体力,影响登山。

  (2)山区气候变化大,时晴时雨,反复无常。登山时要带雨衣,下雨风大,不宜打伞。

  (3)雷雨时不要攀登高峰,不要手扶铁制栏杆,不要在树下避雨,以防雷击。

  (4)山上夜晚和清晨气温较低,上山要带厚一点的衣服。

  (5)登山以穿登山鞋、布鞋、球鞋为宜,穿皮鞋和塑料底鞋容易滑跌,为了安全,登山时可买一竹棍或手杖。

  (6)山高路陡,游山时以缓步为宜,不可过速。一定要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边走边看往往比较危险。

  (7)游山时应结伴同行,相互照顾,不要只身攀高登险。

  (8)登山时身体略前俯,可走“之”字形。这样既省力,又轻松。

  (9)上山时要带足开水、饮料和必备的药品,以应急需。

  (10)山区下暴雨时,山洪来势很猛,速度极快,下雨前夕不宜在河中洗衣、游玩,以免发生意外。

  (11)在高峻危险的山峰上照像时,摄影者选好角度后就不要移动,特别注意不要后退,以防不测。

  (12)山中不知深浅的水潭千万不要下去游泳,即使夏日,泉水也会很凉,发生险情的可能性较大。

  (13)为防止火灾,在吸烟时应自觉将烟头、火柴梗熄灭,不可随意乱丢。

  2、水上运动

  水上运动包括游泳、划船、滑水、冲浪、跳水等,下面重点谈谈游泳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第一次游泳前,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凡是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红眼病、中耳炎、腹泻病、心脏病、精神病和癫痫病的人都不适宜参加游泳活动。

  (2)每次下水以前,都要注意做好准备活动。比如做一遍体操,伸伸胳臂和腿,弯弯腰,跑跑跳跳,活动活动各个关节,增加肌肉的力量和弹性,使得身体适应游泳活动的需要。

  (3)下水时还应该先用水洗脸、头、胸、背和四肢,使身体适应冷的刺激,然后再游泳。

  3、滑雪运动

  滑雪时要注意的事项:

  (1)要能识别并遵守滑雪场一切警告和提示的标志,对滑雪场的概貌应有初步的了解。

  (2)切记要量力而行。当滑雪者的技术水平达到能安全地停住并能避开滑道上的障碍物和其他滑雪者时,才能去较高一级的雪场。

  (3)停留休息时要停在滑道的边上,不能妨碍别人,并要注意从上面滑下来的人,重新进入雪道或滑行时也应如此。

  (4)滑降时,不得撞碰在前面雪道的人。

  (5)在滑行中感到器材异常或前方滑行道不明时,应暂停下来。

  (6)不要冒险,不要单独在森林或容易发生雪崩的地方滑雪,轻易到陡坡地和深谷底去滑行。三人以上在一起滑雪最安全。也不要在范围大的雪场滑雪,最好早归,绝对不可擅自超过雪场规定的界限,远离营地去滑雪,以防发生意外。

  (7)平时应学习一些基本的保健知识和急救常识。

  (8)在训练期间,滑雪者必须听从教练和雪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9)了解滑雪索道的开放时间,在无人看守时切勿乘坐。以免发生冻伤事故。

  防止中暑

  中暑是人在较热的环境下,由于身体的热量不能散发出去,使体温失调而引起的一种疾病。其症状是体温升高面色苍白,脉搏细弱且快,血压降低,严重时会昏迷。预防中暑一般采用如下措施:

  1、不要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2、注意室内通风,穿衣不能过多,捂的太严。

  3、少量多次饮水,或饮点淡盐水为好。

  4、运动量不要过大。

  5、在户外要戴草帽。

  6、带上人丹、藿香正气丸、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

  放风筝注意安全

  放风筝是人们特别喜爱的一项传统娱乐活动,对于开发智力、增强健康大有裨益。当然,放风筝同样要注意安全。风筝的制作大小、形状要根据自身素质来定,青少年放太大的风筝,会发生体力不够而出现失控、摔跤等意外伤害。放风筝的地点,要选择在宽阔的地方,如广场、田野、空地上,不能在小胡同里,尤其禁止在马路上、铁路上、大街上、桥上、屋顶上、电线杆或高压铁塔下放风筝,以防造成车祸、高空坠落、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如果风筝落在电线或高压线上,千万不要爬杆去取。 

旅游中的财产安全

  旅行中携带物品要少而精,必要的物品要带齐,违禁物品不要带。

  1、禁带物品

  (1)飞机禁带物品:可燃液体、压缩气体、腐蚀液体、易燃液体和固体、毒品、氧化剂、易聚合物质、磁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有害或有刺激性物质以及可能损坏飞机结构或具有不适宜运输的物品、火器、刀剑和其他类似物品、动物。国家有关法律、政府规章和命令规定运输过程中禁止出入境或过境的物品。

  (2)火车、轮船禁带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政府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污染车辆的物品。

  2、财物的携带安全

  为了保证身上所带现金的安全,建议旅游者每日拿出所需的现金,放在易拿的地方,而把大部分的现金放在贴身安全处。不要向他人特别是陌生人提起。这样可分散风险,即使遭窃也能保住大部分的现金。也可携带信用卡进行旅游。用旅行支票代替现金也是一种方法。当你身上有贵重物品时,不要将贵重物品连同一般物品进行托运,而应随身携带。在入住饭店后,也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客房内。外出游览时,可以存放在饭店的贵重物品保管处或小保险箱内。

  3、为保证财物安全,提醒你三句话

  (1)集小成大件数清。

  (2)随时清点不乱放。

  (3)离开不忘回头看。

  4、财物丢失的应急处理

  (1)身份证丢失:由当地旅行社核实后开具证明,失者持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失,经核实后开具身份证明,机场、安检人员才会核准放行。

  (2)财物丢失:财物丢失后,要向导游或领队求助,告诉他们丢失物品的形状、特征、价值,回忆丢失物品可能的时间和地点,积极配合导游人员寻找。

  旅游购物“四戒”

  由于我国旅游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旅游购物往往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因此在旅游购物时,要力戒四种易导致自己上当受骗的行为和心理。

  (1)一戒随便开口。

  (2)二戒以假作真。

  (3)三戒贪图便宜。

  (4)四戒冲动购物。

  旅游保险知识

  旅游活动多姿多彩,但作为一次活动过程,为防不测和万一,参加与旅游有关的保险是有益无害的。与旅游有关的保险有以下三种:

  1、车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凡搭乘长途客车、轮船,从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船),到到达旅程终点或下车、下船为保险有效期。根据发生的意外情况,给付保险金。保险费按标价的5%计算。

  2、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残或丧失身体机能,按规定给付全数、半数或部分保险金额。

  3、住宿旅客人身保险。保险期限15天,从住宿零时起开始算,满期可办理续保。一旦发生意外可根据客人人身伤害情况和财产损坏情况给付保险金。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97年10月15日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减称《条例》)对于强化旅游行业管理、维持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以下为《条例》中与旅游者利益关系密切的内容摘要:

  1、根据《条例》第21条、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旅行社应当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要求,对于会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旅行社对旅游者提供的旅行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需加收费用的,应当事先征得旅游者同意,旅行社提供有偿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者出具服务单据。

  2、维护合法权益,进行有效投诉。

  根据《条例》第24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国内组团社。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2)旅行社服务末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3)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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