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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蔬字〔2016〕8号 市政府蔬菜办公室2016年蔬菜质量安全工作意见

来源: 本网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日期: 2016-03-04     |     [      ]

  各县市区蔬菜办公室:
  按照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食安办和市农安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市蔬菜工作实际,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的主题,将蔬菜质量安全监督与蔬菜产业发展和蔬菜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与标准化蔬菜生产两手抓,推进监管能力提升与制度机制创新,强化日常巡查与监管抽检力度,努力消除蔬菜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大的蔬菜质量安全事件。
  一、总体目标:
  全年不发生大的蔬菜质量安全事件,部省市抽检合格率97%以上。
  二、主要工作
  1.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巡查督导。督促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生产企业等生产大户,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及时记录巡查信息,做到工作监管巡查全覆盖,要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导整改,努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2.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抽检监督。要想方设法做好监督抽检与例行抽检工作,各县市区抽检样品次数不少于8次,总量一般不少于200个,做到监管对象抽检全覆盖。对部省市抽检不合格蔬菜产品要及时查处,查处上报备案率100%。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五一”、“十一”、中秋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针对豇豆、韭菜、芹菜、小白菜等品种,集中开展克百威、氧化乐果、毒死蜱等禁限用农药使用问题专项整治,对城区豆芽加工作坊主要开展添加剂使用专项整治或备案管理,督导生产单位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及添加剂(助剂),对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及添加剂的经营主体及时查处,对使用禁用农药的要与做好立案查处和司法衔接工作。
  4.加大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力度。要借创建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的东风,加大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单位的创建力度,在重点蔬菜基地、市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单位建立标准化检测室,配备检查人员,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做好检测及生产记录,努力建成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单位。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蔬菜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固定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各地要落实质量安全专项经费三万元以上,将蔬菜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市级项目建设中质量安全工作不合格的取消项目验收资格,对发生蔬菜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蔬菜质量安全工作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半年一通报,年终一考核。
  2.加大培训,做好宣传。将蔬菜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及标准化生产作为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予以普及,做到监管对象知法懂法,监管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蔬菜质量安全政策等法规及生产知识,宣传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每年向市级报送材料不少于6篇;要结合“3.15”、“12.4”、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农产品安全宣传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营造良好蔬菜质量安全工作氛围。
  3.加强协作,争取支持。要将争取领导支持和部门协作配合为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工作手段,争取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与农业、食药、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在检验检测、事件查处、“三品一标”认定认证等方面形成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4.加强督办,及时通报工作信息。要将蔬菜质量安全工作任务按月分解落实,各县市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市蔬菜办有关人员及时督办检查,要借鉴省暗访、约谈、通报等办法,及时开展蔬菜质量安全工作检查和互查,检查后要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依据。
  5.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按照蔬菜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优化应急流程,有条件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平时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对于举报投诉或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化解矛盾,防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附件:1.各县市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主要任务表
  2.市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分月日程安排表
  3.各县市区蔬菜质量安全考核表


  市政府蔬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附表1
  各县市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主要任务表

  

抽检蔬菜样品数

监督及例行抽检次数

组织或参与专项整治次数

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

组织质量安全培训

上报信息及简报

创建市级产地准出示范点数量

全市合计

2600

90

44

8

12

57

8

张湾区

200

8

4

1

1

6

1

茅箭区

200

8

4

1

1

6

1

十堰经济区

100

8

4

0

1

3

0

武当山特区

100

8

4

0

1

3

0

郧阳区

200

8

4

1

1

6

1

丹江口市

200

8

4

1

1

6

1

郧西县

200

8

4

1

1

6

1

竹溪县

200

8

4

1

1

6

1

竹山县

200

8

4

1

1

6

1

 

200

8

4

1

1

6

1

检测中心

800

10

4

0

2

3

0


  附表2
  市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分月日程安排表

主要工作

责任单位

备注

2

1、起草蔬菜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收集各县市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质监科、

检测中心

2、收集各县市区春节专项整治材料,总结上报

质监科

各县市上报材料

3、制订年度检测检验工作方案

检测中心

3

1、组织开展市级第一次监督抽检,发简报

检测中心

2、配合省开展第一次抽检,并查处不合格产品

质监科

抽查地点为郧阳区青山寿光合作社

3、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蔬菜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质监科

检测中心参与

4

1、重点蔬菜基地质量安全巡查

质监科

巡查城区及房县

2五一节前夕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质监科

检测中心配合

3、重点蔬菜基地例行抽检

检测中心

地点为城区及房县

5

1、组织开展第二次监督抽检工作、发简报

检测中心

2、配合省开展第二次抽检工作,查处超标样品

质监科

抽检重点为房县大木三农公司

3、豆芽加工作坊日常巡查

质监科

城区豆芽作坊

6

1、半年信息通报及工作总结

质监科、

检测中心

各县市报材料

2、夏季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质监科、

检测中心

各县市报材料

3、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质监科、

检测中心

茅箭区配合

7

1、质量安全培训

质监科

2、蔬菜产地准出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通报

质监科

3、督促市级产地准出示范点建设

质监科、

检测中心

城 区

8

1、重点蔬菜生产基地日常巡查

质监科

郧阳区、郧西县

2、组织产地准出示范点建设交流  

质监科、检测中心

3、检测技术培训

检测中心

9

1、组织开展市级第三次监督抽检工作、发简报,

检测中心

2、配合省开展第三次抽检工作,查处不合格产品

质监科

抽检地点为郧西香口乡兴农合作社

3、国庄庆节前夕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质监科

检测中心配合

10

1、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巡查统计通报

质监科

2、重点蔬菜基地日常巡查

质监科

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十堰

3、市级例行抽检

检测中心

竹山县、竹溪县

11

1、检测数据情况统计及通报

质监科

检测中心配合

2、重点蔬菜基地质量安全巡查

检测中心

竹山县、竹溪县

3、检测网点建设情况检查通报

检测中心

12

1、组织开展第四次监督抽样工作,

检测中心

2、配合省开展第四次抽样检测,查处不合格产品

质监科

抽检地点为竹山县城关镇

3、组织开展“12.4”宪法日活动

检测中心

4、统计各县市信息简报、报送工作总结

质检科


  附表3
  各县市区蔬菜质量安全考核表(100分制)

 

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

 

一、组织

领导

30分)

1、成立领导小组,有专班专人。(5分)

查文件

 

2、落实监管检测经费3万元。 15分)

见财政帐目

按比例给分

3、与基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10分)

见文书

 

二、巡查与抽检

30分)

1、开展日常巡查5次,专项整治4次, 覆盖面100%     10分)

见台帐,记录

按比例给分

2、抽检次数8次,完成样品抽检任务,抽检覆盖面100%           10分)

见台帐

按比例给分

3、部省市抽检合格率97%以上,不合格产品查处率100%        10分)

见部省市材料及县市区查处报告

部省市抽检不达标扣5分,案件没查处扣5分。

三、宣传及信息报送(20分)

1、完成培训任务,监管对象培训面100%                     10分)

见文件、签到单及照片

 

2、上报信息、简报及专项整治等工作总结材料。                    10分)

见材料及有效日期

少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四、其它(20分)

1、三品一标任务完成情况。   5分)

见证书

 

2、产地准出示范点建设情况。 5分)

查现场

 

3、应急流程及值守情况。     5分)

抽查

 

4、其它工作任务。           5分)

见材料

 


  抄送:市政府办,市食安办、市农安办。
  十堰市政府蔬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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