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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贴如何申请?

来源: 农业科技报     |     作者: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日期: 2016-03-08     |     [      ]

      省级每年根据当年扶持政策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向设区市、直管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财政、农业或农工部)下达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扶持内容、每县申报个数等内容。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申报通知下达后可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对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县级上报合作社名单。
  合作社申报补贴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有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能有效地为成员提供农业专业合作服务,成员原则上不应少于1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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